受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委托,郑州市教育局作为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查询认证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3〕23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 学历认证受理范围
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工作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郑州市教育局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分理点对郑州市教育局负责验印的河南省2003年(含2003年)以后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历证书和河南省1997年(含1997年)以后成人中专证书认证,具有最终审核权。
二、学历认证受理方式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郑州市教育局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分理点申请,也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上进行在线申请。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的,请提供发证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
2.填写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
3.2007年(含2007年)以前毕业的需提供录取新生花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四、收费标准
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收费标准的批复》(豫发改收费[2013]303号),对申请查询认证服务的,统一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收取学历认证费50元/份;在各分理点申请的,费用各分理点代收,所有认证均出具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税务发票。
五、学历认证时限
1.认证工作在正式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又不愿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如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六、认证结果领取
对于经认证的学历证书,统一出具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查询结果通知,并可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学历认证频道上查询。
申请人可上网查询认证办理进度情况,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缴费发票到办理单位领取证书认证结论。
七、申请复议
证书持有人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复议须提交书面申请书、毕业证、相关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性的说明材料,并退回有异议的原认证结论。复议个案在20个工作日内办复。
八、郑州市学历认证分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教育局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分理点地址:郑州市新郑路175号(陇海路与新郑路交叉口南300米路西二楼)。